关于认定李方静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

发布者: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7-04-10浏览次数:872

鄂经院发〔201716
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湖北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,校职改办认定:

李方静、吕梦醒、潘淑兰、许清原、黄志伟、刘芝庆具备讲师任职资格。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66月。

李明磊、吕植成、唐龙、陶东杰、严妮、廖晓诚、张攀红、张俊(工商)、邱敏、董艳、潘林、李红梅(马院)、吕璐、李倩、成立、汪金伟、陈菡、滕泽伟、徐旭、郭砚君、董茜、赵丽平、傅翰祺、刘其享、张志伟、王建茗、黄志璿、吴钰萍、林宜静、颜扶昌、蔡世峰具备讲师任职资格。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612月。

姜康、谢作为具备助教任职资格。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612月。

刘玉、王岚具备助理馆员任职资格。任职资格起始时间为201512月。



湖北经济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

20174 10日